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浙银保监罚决字〔2021〕3号)显示,周景卫对利宝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行为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对周景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官网显示,利宝保险有限公司是利宝互助保险集团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1996年,利宝互助保险开始进入中国设立办事处。2003年,在中国重庆设立了分公司,把发展中国市场列为关键战略,成为第1家进入中国西部的外资保险公司。2007年,利宝互助保险重庆分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升级为利宝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并正式更名为利宝保险有限公司。
利宝互助保险集团是一家多险种的国际保险公司,创建于1912年,总部设在美国马萨诸塞州的波士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以下为原文: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