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这些年房价不断上升,房产在人生财富中的价值迅速“扩大”。一些人,为了一套房子,辛劳多年,而且还可能背负一二十年债务。一些父母辈更是如此,担心未来房价还可能走高,所以也早早的趁现在能买得起时为子女购房,即使未来孩子不喜欢,也可以作为置换的“资本”。但问题就来了,房子倒是买好了,如何才能确保这笔房产财富“完好无缺”呢?当然本文不仅是父母指给儿子的房产,因为现在很多父母给女儿也会买房。不用再争了,2021年起,离婚后的房产都按新规来处理!
如今房子不仅是结婚的头等大事,在离婚时也是双方都十分关注的问题。从情理上来说,丈母娘辛辛苦苦把女儿养大,肯定希望女儿有一个稳定的保障,而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则是最基本的保障。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如今离婚现象已经越来越普遍。离婚,往往意味着财产再分配,而房产分配则是重中之重。毕竟,目前房产已经占据了家庭财产70%以上的比例,所以男方家庭纠结和犹豫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根据《民法典》最新修订的内容,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有“新规”,2021年1月1日起,一律按新规定处理。针对于夫妻离婚后房产的权属分割,一共分为三大类:及夫妻个人所有的房产、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夫妻之间通过继承或赠与获得的房产。
如果婚后是由双方父母出资够得的房子,那么房子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离婚后都会按出资份额分割。如果是其中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房子就属于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只要房产未过户,离婚时均作为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如果二人在婚前就共同贷款买了房,那么这时即使贷款没有还完,也理应分得一份。二是,如果是双方用共同财产以一方父母名义买房,且房产证写的是一方父母的名字,那么产权便属于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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