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正取得新进展,以账户制为基础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呼之欲出。
2月2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副部长游钧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养老保险第三层次制度已经形成了初步思路。总的考虑是,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个人自愿参加、国家财政从税收上给予支持,资金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
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就明确提出要建立三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近来官方的文件中又加入了“多层次”的表述,十四五规划建议稿中提出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被称为公共养老金的基本养老保险属于第一层次(支柱)养老金,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属于第二层次(支柱)养老金,个人养老金属于第三层次(支柱)养老金。
去年末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将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改革作为今年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这表明,养老保险第三层次个人养老金改革有望在今年内推出。
游钧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在紧锣密鼓地推出。下一步,人社部将抓紧推动,尽早出台,尽早实施,满足多样化需求,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幸福生活。
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试点于2018年5月1日启动,国家决定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下称“税延型养老险”),期限暂定一年。
目前,这项试点已经超期,试点的实施效果也不太理想。截至去年9月底,23家保险公司参与试点,提供了66款产品,累计实现保费收入2.7亿元,参保人数4.85万人。
虽然这项试点不尽如人意,但它为出台全新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游钧表示,近年来,人社部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框架下系统谋划、整体设计第三层次制度模式。经过充分的研究论证,借鉴国际上的经验,总结国内一些试点经验,目前已经形成了初步思路。
第一财经从多个相关部门获悉,漫长的试点之后,各部门已经达成了基本共识,有关政策也准备就绪,距离出台只有一步之遥。
在达成的共识中,最核心的一条是以账户制为基础来建立个人养老金制。
所谓账户制就是指为每一个加入第三支柱的人建立一个养老金账户。这一账户不仅记载个人的基本信息、资产信息,也是一个进行个人养老金资产配置的载体。参加人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对金融产品的认知,结合未来养老金积累的目标,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产品,构建自己的养老金投资组合。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对第一财经表示,此前试点的“税延型养老险”的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向养老金产品,即需要购买指定的养老金产品才能享受税收的优惠,建立个人账户则能够打破养老金产品的壁垒。
简而言之,在账户制之下,税收政策享有主体是账户持有人,载体是账户而不是产品,让账户持有人能够用一个账户“通吃”所有合格金融产品,以提高第三支柱的便利性和可及性。
在操作层面,参加人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在工作期间按期向账户缴款,国家对一定额度的缴费给予税收优惠,在个人应税收入中予以扣除,这部分缴费暂时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可决定将账户资金委托投资,市场机构通过长期投资,增加账户积累,个人在退休时开始从账户提取年金,补充自己的养老金,提取金额纳入个人收入计税。
“由于未来收入高于当前,各税阶应税收入调高,税收递延实际上是减少个人终身纳税,国家通过这种方式让利个人,鼓励大家为自己养老多做储备。”张盈华说。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去年末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20》还建议,进一步提高个人养老金的税优比例,尽快推出一个完整的、容纳所有金融产品的账户制第三支柱养老金制度设计方案,让第三支柱成为真正的账户制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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