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明确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执行期延续至2021年6月30日。按照新政策,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四大行业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第一季度按100%减免,第二季度按50%减免。预计全县共计有2000余户次纳税人受益,预计减免金额5000万元左右。
3月4日上午,在太湖龙之梦乐园,税务人员正在为企业做现场辅导。新政策出台后,县税务局主动出击,及时组织人员前往相关企业,精准推送税收优惠政策,并了解企业困难诉求,助力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龙之梦项目服务专员叶冰勇介绍说:“我们做好一月上门两次的服务工作,将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传达给企业,让企业更好更便捷享受税收政策带来的红利,通过我们的多跑腿让企业少走路。”按照新政策,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四大行业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第一季度按100%减免,第二季度按50%减免。预计全县共计有2000余户次纳税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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