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头条讯:据中国驻西班牙使馆网站消息,使馆发布关于实行婚姻登记预约服务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婚姻登记是中国驻西班牙使领馆为长期在西居留的中国公民提供的一项重要领事服务。为提高办证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防疫安全,驻西使馆开通婚姻登记预约服务。所有拟办理结婚、离婚或补办婚姻证件者,均需事先预约。预约成功后,持相关申请材料,按指定日期来我馆办理。我馆婚姻登记办理时间为每周五工作日9:30—12:00。
二、预约办法
(一)申办结婚需在网上预约
双方均居住于西班牙的中国公民(即双方在西班牙有“居住”类居留),如拟在我馆申请登记结婚,请访问“海外中国公民婚姻登记预约”系统(hydj.mfa.gov.cn)进行预约。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海外中国公民婚姻登记预约系统;
2.选择“开始申请”;
3.选择拟办理结婚登记的使领馆;
4.根据系统提示录入双方个人信息并保存;
5.保存成功后选择拟办理婚姻登记时间;
6.打印预约单。
申请人凭预约单和相关材料,按预约时间到我馆理婚姻登记手续。不符合条件或者材料不全的,我馆不予办理。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可当天取证。
如预约遇到问题或需咨询婚姻登记其它问题,可拨打我馆咨询电话或发邮件至咨询邮箱。我馆公认证和婚姻业务咨询专线0034—917417428(周一至周五15:30—17:30),咨询邮箱consuladochino@vip.163.com。
请大家关注我馆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具体放号时间通知。
凡拟在我馆登记结婚的申请人均须提前在线预约(如首次预约不成功,可尝试使用不同的浏览器),否则将无法正常办理登记手续。
(海外中国公民婚姻登记预约系统)
(二)离婚需通过邮件预约
在我馆登记结婚的,如拟离婚,请事先发邮件至邮箱consuladochino@vip.163.com进行预约。邮件标题为“离婚申请—XXX、XXX(XXX处填写姓名)”,邮件内容须包括男女双方的中国护照或旅行证、有效西班牙居留证(如居留证过期,须提供更换居留材料;另一方如无居留,须出示三个月内开具的住家证明)、我馆颁发的结婚证、联系方式等。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简称《民法典》),参照《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民发〔2020〕116号),设有离婚冷静期。申请人预约成功后首次到馆,并不能当天领取到离婚证件。
(三)补办结/离婚证需通过邮件预约
在我馆办理婚姻登记的,如结/离婚证遗失或损毁,可向我馆申请补领结/离婚证。申请补领婚姻证件者,请发送邮件至邮箱consuladochino@vip.163.com进行预约,邮件标题为“补办结/离婚证—XXX、XXX(XXX处填写姓名)”,邮件内容须包括男女双方的中国护照或旅行证、我馆颁发的结婚证、联系方式等。
办理婚姻登记和补办结/离婚证所需材料及具体流程详见我馆官网“婚姻登记须知”或微信公众号“领侨服务”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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