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头条讯:几把“古董枪”,竟然堂而皇之地放置在人来人往的展厅里——这些“古董枪”的持有人洪某涉嫌违法。
4月27日,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在对辖区内的一家民俗馆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在民俗馆一楼展厅里,摆放着5支枪形物展品。经提交专家鉴定,从年代上判断,其中一支为清代生产,其余为近现代生产,都是一般文物;从性质上判断,其中3支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也就是说,这其中有3支是货真价实的“古董枪”。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持有人洪某是老物件的收藏爱好者,展厅内陈列的“古董枪”,都是10多年前附近别墅翻新装修时,工人在其中捡到的。洪某向工人购买了这些“古董枪”,摆放在自己经营的民俗馆内展示,用于吸引游客,招揽生意。
目前,“古董枪”已被收缴,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
厦门警方提醒广大收藏爱好者,喜欢收藏是个人的自由,但前提是要遵守我国的法律规定。枪支在我国属于严格管制对象,我国法律、法规对陈列展览用枪支有特别规定和要求,有关从业者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规范要求。除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其他人员不得未经批准持有枪支。
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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