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头条讯:为营造干净、舒适、有序的旅游度假环境,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明月山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宜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将于2022年3月1日起,对温汤旅游度假区范围内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严管重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旅游度假区范围内人行道违规停放的非机动车辆和机动车辆:对非机动车辆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对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
二、对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等废弃物,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洒物品,乱丢垃圾、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损坏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实行天网抓拍,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
三、对乱倒生活污水的,将依据《宜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四、对不按规定摆摊设点及超出门店经营、堆放物料的单位或个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依法对违规物品进行保存并罚款。
五、对站街喊客、拉客、揽客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温汤是我家,维护靠大家。请广大居民和游客朋友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相互转告,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
特此通告
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明月山分局
2022年2月22日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